以评促干 以督问效 以考做优——昌宁县扎实推进河长制迈新步
来源:保山日报
2023年,昌宁县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一体谋划、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使全县的河湖水库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有力地推动了“河长制”向“河长治”,从“有河长”向“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全县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昌宁县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力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部门通力协作,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昌宁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昌宁县枯柯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内容,积极调动部门协同治理。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召开年度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总河长会议,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述职机制的落实;召开2023年美丽河湖申报工作任务交办会和2023年度河长制责任考核任务分办会,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三是“河长+”助推工作走深走实。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县检察院对辖区外来入侵物种——大薸进行现场调查,对全县重点河流管理保护中存在非法采砂的情况开展非法采砂调查核实,立案办理涉水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严格落实“河湖警长制”,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破坏澜沧江怒江水域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立案查处7起非法采矿案,收缴违法所得26.45万元。四是握好考核激励“指挥棒”。把考核工作排在首位,高站位布局、全方位谋划、大力度推进,圆满完成对13个乡镇党委、政府和16家县级河长联系部门考核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提醒机制。向三级河长发布《致全县河长的一封信》,下发3期督察通报,同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对巡河次数不达标、巡河发现问题不及时等问题的进行提醒。二是总河长、副总河长率先垂范。县级总河长到枯柯河卡斯段巡河后下发《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县级总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情况通报》,交办卡斯镇“四乱”问题11个并督促完成整改;县级副总河长到澜沧江巡河后下发《2023年澜沧江(昌宁段)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23年澜沧江(昌宁段)河长制工作计划表》,将工作内容量化到每个月,实行挂图作战。三是坚持河长主治。三级河长按照“六查六看一督办”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巡河、治河、管河工作职责。2023年,三级河长有效巡河23541次,巡河发现并整改问题341个,问题整改销号率100%。
开展专项行动,管控水域岸线。一是组织开展“清四乱”“清河行动”专项行动。各乡镇按季度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清河行动”,清理垃圾429.37吨,拆除违规建筑物98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4.7万平方米;每月对河库四乱进行排查整治,录入系统的4个“四乱”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科技手段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昌宁县103个疑似图斑经核实,有5个图斑属于“四乱”问题且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全力推进河道采砂整治。印发《2023年汛期禁止河道采砂的通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汛期采砂发出《整改通知》和《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与永德县、施甸县联合开展大勐统河界河采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界河采砂行为。四是部门合力解决河湖难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2023年8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环保、农业、水务等部门开展河库塘渠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点对枯柯河、右甸河、大勐统河流域开展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30个并督促整改。同时,加强渔政执法和渔政监管,打击电鱼行为2起,处罚4人次,收缴电鱼器具4套,收缴渔获物2.8公斤,罚款0.4万元。
实施“三水”共治,保护河湖健康。一是打好水资源管理“组合拳”。通过“保山市昌宁县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对小水电站进行实时监管,完成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制定昌宁县饮用水水源“一源一案”风险防控方案,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二是抓住水环境治理的“精准度”。建设完成昌宁县生活污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完成县城133.08公里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完成雨污分流改造35公里;扎实开展怒江支流枯柯河、澜沧江(昌宁段)、县城建成区排污口排查整治;依托2023年生猪外调大县奖补资金,实施重点河流流域散户养殖污染治理996户。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县种养结合面达100%。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6%,较2022年底提高0.17%。全县测土配方技术覆盖面积109万亩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41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8.2万亩。2023年化肥施用量24853吨,比2022年减少140吨,减幅0.56%,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三是绘就水生态修复的“新画卷”。扎实开展美丽河湖和绿美河湖建设,澜沧江(昌宁段)、罗闸河(右甸坝区段)、大勐统河(勐统集镇段)、漭水河(漭水集镇段)、明山水库、大城水库、长岭岗水库7座河库已申报省级美丽河湖;明山、立新、磨刀河水库在库房和大坝周边植草、栽花、种果树,以小游园的形式打造休闲散步景观。
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抓细整改。一是推动环保反馈问题高质高效整改。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践行‘一线工作法’不到位和‘清四乱’行动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市级验收销号。二是抓好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标对表完成省、市政协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及“举一反三”问题排查,高质量完成市级河长、市河长办、市级河长联系部门暗访督查和巡河交办问题。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总督察、副总督察积极履职,深入13个乡镇重点流域开展河长制督察,上半年发现并整改问题27个,下半年发现并整改问题22个。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跨部门协同宣传。多部门联合开展以“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激发群众参与河湖治理动力。深入巩固群众各乡镇不定期召开党员会、户长会,通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宣传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强化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三是树立典型标杆样板。结合2023年度美丽河湖创建,通过视频制作、PPT展示等方式对申报对象的自然风光、治理措施及成效进行宣传。四是构建媒体宣传新格局。在国家、省、市、县等媒体报刊上刊登发表《昌宁县更戛乡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河湖长制”新模式治理》《清河行动常态化,河湖水清景色美》《碧水云天河湖美,生态建设展新姿》等文章,展现河长制工作成效。
今年,昌宁县将完善协同机制,深入巩固“一盘棋”思想,着力健全完善“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治理思路理清楚、把工作标准提上去、把管护措施定精准,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文/蒋曼芝 图:昌宁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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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杨冬燕